央广网北京8月20日消息 深交所网站8月19日披露关于终止对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高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力高新能IPO项目基本情况(深交所网站截图 央广网发)
据招股书,力高新能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和储能,集产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产品为主、储能和其他汽车电子产品为辅的产品体系。
据披露,深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依法受理了力高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力高新能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力高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深交所对力高新能的问询情况(深交所网站截图 央广网发)
截至8月19日,深交所对力高新能共进行了两轮审核问询,其中第2轮审核问询未收到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回复。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肥揽峰直接持有力高新能31.60%的股份,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具有实质性影响,为力高新能控股股东。王翰超为合肥揽峰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揽峰100%股东,为烟台望徽、烟台财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翰超通过前述主体间接控制力高新能39.58%股权的表决权,系力高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力高新能原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招股书截图央广网发)
力高新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775,087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资73,478.63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控制系统研发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