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10日发布《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11次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三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3月3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3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3月18日。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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