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3日讯 近期,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纳百川”)IPO受到关注。
资料显示,纳百川的产品可分为电池液冷板、燃油车热管理部件、电池箱体及其他产品收入,其中电池液冷板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此次IPO,纳百川计划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791.74万股,募集资金8.29亿元,其中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分别投向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台套水冷板生产项目(一期)和纳百川(泰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泰顺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根据招股书,纳百川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陈荣贤,实际控制人为陈荣贤、张丽琴和陈超鹏余,三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纳百川4654.30万股,占公司发行前的股权比例为55.58%。
其中,陈荣贤和张丽琴系夫妻关系,出生于1993年的陈超鹏余系陈荣贤与张丽琴之子。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陈超鹏余任广州市吉尔雅商贸有限公司职员;2020年2月至2023年1月,任马鞍山纳百川工艺部部长;2023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纳百川(上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信息显示,陈超鹏余出现在纳百川多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行列,检索显示数据136条,其中申请日为2023年以后的超过了80条。比如“一种直冷板高压氦气检漏工装及检测方法”、“热交换水冷板组件”、“一种冲压式水室的电池热管理装置”、“一种激光在线刻蚀装备”等,陈超鹏余都出现在专利发明人行列。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3月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非正常专利申请,按照该办法严格审查和处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包括,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陈超鹏余的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是否满足《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董事会秘书陈超鹏余是发明专利人,其薪酬是否会计入到研发费用中?中国网财经曾尝试联系采访纳百川公司,但没有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