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陶琛 朱洁茹)学校旁边的路口突然装上电子抓拍设备开始抓拍,学生家长纷纷“中招”,家长中最多的收到了上百条交通违法提醒。不满交警部门未事先告知,且认为红绿灯设置不合理,56名家长把公安局交警大队起诉到法院。
7月4日,湖南高院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
56名学生家长起诉交警大队
2023年3月,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某学校旁道路的三岔路口新设电子抓拍设备,突击式开放抓拍,部分学生家长对此毫不知情。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6日,家长们陆续接收到交警部门相关平台发送的闯红灯交通违法信息提示。收到交通违法记录最多的家长,数量达一百多条。家长们认为学校周围道路为拥堵路段,该路口红绿灯设置本就不合理,增设电子抓拍设备且未事先告知,导致数百名家长短期内均被处罚数次。56名家长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交通违法记录。
本案案涉人数众多,交通违法记录数量大,经双方同意,法院将这56件案件全部纳入先行调解程序。立案前,法院前后三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调解时,家长们表示理解安装电子抓拍设备的初衷是规范交通、保护学生安全,但新装的电子抓拍设备给家长及附近居民造成极大影响,且交警大队作出的案涉交通违法记录存在程序瑕疵,因此请求酌情消除交通违法记录。
交警大队则认为,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法消除案涉违法记录。经释法明理,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最终承诺,考虑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拥堵的学校路段且交通违法记录数量大,可为家长们提供处理交通违法的便捷服务。
此外,法院积极对接协调各行政机关,将案涉路段的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了优化,改善了道路交通秩序。最终,家长们同意缴纳罚款并提交撤诉申请,56件案件全部调解成功。
意义:促使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基础上更加合理
湖南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交通行政违法案件数量多、争议大。为实质化解纠纷,本案法院通过“法官+调解员+行政机关诉前调解”的调解模式,联合多方力量,既让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又规范了案涉学校附近道路交通秩序,促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基础上更加合理,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本案通过诉前调解直接解决了引发诉讼的根源性问题,使抽象的公共利益得到了实质性改善,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行政审判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有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