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程茹欣
历经三轮问询,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仍未成功过会。
图片来源:北交所官网
北交所官网显示,9月23日,科隆新材首发上会,当日审议结果为“暂缓审议”。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定于10月25日上午9时召开审议会议,届时科隆新材将二次“闯关”。
招股书显示,科隆新材成立于1996年,主营业务为液压组合密封件和液压软管等橡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整车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2022年9月21日,科隆新材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客户与供应商重合
销售数据前后披露不一
招股书显示,科隆新材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主要客户为大型煤矿和煤机企业。报告期内(2021年至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科隆新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7.62%、50.54%、53.04%和58.51%。
其中,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既是科隆新材的大客户,也是该公司的供应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科隆新材的招股书(上会稿)中,有关郑煤机的销售数据前后不一。在介绍主要客户情况时,科隆新材透露,报告期内,公司对郑煤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104.03万元、3146.17万元、2661.82万元和1293.62万元。
然而,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情况”一栏中,科隆新材报告期内对郑煤机的销售金额却变成了2922.04万元、2915.82万元、2220.41万元和1125.17万元。
实控人夫妇持股超50%
曾因违规占用资金遭警示
股权方面,招股书显示,邹威文、穆倩夫妇二人合计持有科隆新材51.34%的股份。科隆新材称,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在公司的控股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实施不当影响,则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注意到,2020年度,邹威文、邹鑫未按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销或偿还备用金,构成资金占用。邹威文和邹鑫是父子关系。
根据两人超额超期占用公司备用金的金额、时间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科隆新材分别向邹威文、邹鑫收取资金使用费9815.90元和17658.25元。
2023年10月20日,即科隆新材IPO申请获受理前不久,全国股转公司下发通知,对科隆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两名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借调生产人员参与研发工作
研发方面,招股书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科隆新材研发人员为90人,占总人数的17.11%。
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两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于2022年9月、2023年5月离职。对此,北交所要求科隆新材详细说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人员的主要职务、贡献,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去向,相关人员离职对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科隆新材存在部分橡塑新材料研发项目涉及临时借调少量生产人员参与研发辅助工作的情形,此点亦遭到北交所质疑。
图片来源:科隆新材招股书
此外,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科隆新材大规模使用退休返聘人员。截至2024年6月30日,退休返聘员工人数占科隆新材员工总数的比例达16.54%。
业绩增长性遭追问
应收账款持续攀升
业绩方面,报告期内,科隆新材分别实现营收3.13亿元、3.29亿元、4.42亿元及2.0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66亿元、0.52亿元、0.83亿元及0.3亿元。
在北交所三轮问询中,科隆新材业绩增长性均被提及。北交所要求科隆新材说明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偶发性、2023年1—9月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从橡塑新材料产品收入增长真实性等方面情况。
另需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科隆新材应收账款持续攀升。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达2.71亿元。
图片来源:科隆新材招股书
首次上会后,北交所要求科隆新材逐项列示报告期各期信用期外主要款项对应客户、主要订单及其具体执行情况、具体逾期时间、坏账计提情况等。
科隆新材在回函中透露,公司信用期外应收账款超过100万元客户占信用期外总额比例接近或超过70%。报告期各期末,该等客户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分别为5873.80万元、5995.38万元、6437.12万元和9266.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