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梦漫弥 编辑|梦漫弥 6月2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抛出了一枚重磅炸弹——任何对美国科技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国家,都将立刻面临100%的关税。

这句话说得极其强硬,没有任何缓冲空间,几乎是直接把警告写成了最后通牒。他还点名影射欧洲多国正在推进的数字税政策,语气之直接,几乎不给谈判留余地。更让人错愕的是,就在一个多月前,欧盟刚刚在欧洲议会以417票赞成通过与美国的贸易协议,好不容易把大多数商品关税上限压到15%,双方握手的余温还没散尽,特朗普就转头抛出了新关税优先于一切协议的说法。 翻译过来几乎就是一句话:协议归协议,但规则我随时可以改。

这一幕让人不得不追问:这到底是一次经过计算的极限施压,还是又一轮熟悉的关税博弈表演?数字服务税这个争议多年的议题,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间点被重新点燃?欧洲有没有能力硬扛?而在大西洋两岸的拉扯背后,全球数字经济格局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故事还要从数字服务税这个长期存在的矛盾说起。

所谓数字服务税,说白了就是:美国那些科技巨头——谷歌、亚马逊、Meta、苹果——在别国市场赚得盆满钵满,依靠用户数据和流量变现,但因为没有实体工厂或传统纳税节点,按照旧税制,东道国很难有效征税。欧洲方面认为,这种结构已经明显不公平。 于是从2019年开始,法国率先出手,对大型科技企业征收3%的数字服务税,每年可带来约7亿美元收入。英国随后在2020年跟进,税率为2%,覆盖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和在线交易平台。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等国也陆续加入或提出类似方案。

但在美国看来,这从一开始就是针对性设计。因为全球最赚钱的数字企业,几乎清一色来自美国硅谷。华盛顿方面认定,这类税收看似中性,实则是对美国科技公司进行定向打击。2020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9个欧盟国家启动301调查,数字税问题由此正式升级为贸易摩擦的一部分。 到了2025年特朗普重返白宫后,这个议题再度被点燃。他在社交媒体上公开指责数字税与各类监管措施是在系统性伤害美国科技产业,甚至放话称美国不再是世界的存钱罐和门垫。

而这一次,他的表态更进一步升级。 6月26日,他发布声明称:任何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国家,其输美全部商品将被立刻加征100%关税,并且这一关税将凌驾于所有既有或正在谈判的贸易协议之上。

真正让外界警觉的,就是全部商品和立即生效这两个词——这意味着没有行业豁免,也没有过渡期。 而更关键的是,就在不到两个月前,欧盟与美国刚刚艰难达成新的贸易协议。2026年5月20日,双方经过长期拉锯,将欧盟关税削减换取美国对欧盟大多数出口商品设定15%的关税上限。这份协议从2025年7月框架启动,到多轮谈判博弈,再到临近最后期限才勉强落地,本身就充满妥协与张力。

但有一个关键点被刻意留白——数字服务税并未纳入协议范围。 也就是说,双方在传统贸易层面达成了阶段性平衡,却把数字经济这个更敏感的问题暂时搁置。美国没有放弃施压,欧洲也没有承诺让步,于是形成一种微妙状态:关税归关税,数字税归数字税。

特朗普这次的表态,本质上就是直接把这块未解决区域重新拽回谈判桌中央。 欧盟的反应来得很快。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奥洛夫·吉尔当天回应称,任何针对合法政策的单边威胁都是不正当的,如果美方坚持推进,欧盟将采取迅速且果断的反制措施,以维护自身监管权。

他同时强调,欧盟数字税是非歧视性的,对所有符合标准的大型企业一视同仁,不存在针对某国的设计逻辑。 但现实层面,欧洲的强硬并不总是能完全兑现为行动力。法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早在6月中旬G7峰会前,特朗普就曾公开警告法国总统马克龙:如果法国坚持征税,美国将对法国香槟和葡萄酒征收100%关税。 这一威胁并非空谈。法国葡萄酒与烈酒对美国出口占比高达21%,年规模超过20亿美元,而香槟、干邑等产品又具有极强地域绑定属性,几乎无法转移产能。一旦关税落地,冲击将是直接且致命的。

法国国内也曾尝试推进更激进方案——国民议会一度通过将数字税从3%提高到6%的提案,但最终被政府否决,理由正是担心触发美国反制。 这一来一回,其实已经暴露出欧洲的现实困境:态度可以强硬,但成本必须计算。

加拿大在去年甚至直接取消数字服务税,以换取与美国继续谈判的空间。意大利也传出过类似调整信号。英国虽然维持税制,但其脱欧后的独立谈判体系,使其处境有所不同。 问题也随之浮现:特朗普真的能说加就加吗?

答案并不简单。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在学习资源公司诉特朗普案中裁定,总统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关税缺乏法律授权。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明确指出,征税权属于国会,而非总统行政权力范围。

此后特朗普转向《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作为依据,对全球商品征收临时关税,但该条款存在150天时限限制,最迟将在2026年7月24日到期。 这意味着他当前面临一个现实约束:

要实施100%关税威胁,必须重新寻找法律路径,而IEEPA已被否定,第122条即将失效,第301条又需要完整调查流程,不具备即时执行能力。 换句话说,政治话语可以强硬,但法律工具并不支持随时开关。

但这并不意味着欧洲可以完全放松。 因为特朗普的策略从来不只在于是否真的加税,而在于制造不确定性本身。你无法预判他下一步是否真的执行,而这种不可预测性,本身就构成压力。

经济研究也显示,关税成本往往最终转嫁至本国企业与消费者,美国家庭平均年成本增加约1300美元。这意味着,关税本质上是一把双刃剑。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这场围绕数字服务税的争议,本质上已经超越税收本身,而是在争夺数字经济时代的规则制定权。

传统税制建立在工业逻辑之上:生产在哪里,税收就在哪里。但数字经济打破了这一结构——企业在一个国家拥有用户,在另一个国家创造利润,却在第三个国家纳税。 这种结构性错位,正是数字服务税产生的根源。

尽管经合组织(OECD)长期推动全球统一数字税框架,但由于各方利益分歧巨大,至今未形成统一规则。目前已有超过40个国家推出或计划推出数字税制度,全球进入各自为政的阶段。 美国反对的核心逻辑也很清晰:硅谷巨头不仅是经济资产,更是全球数字秩序的支点。一旦被广泛征税,其全球利润结构将被系统性削弱。 因此,美国的策略就是尽可能阻止规则扩散。 而特朗普的100%关税威胁,本质上就是用贸易手段保护数字霸权。 但这种保护方式也暴露出一个现实:美国数字优势越来越依赖政策与关税工具维持,而非单纯依靠技术优势。 当需要用极端关税去阻止征税行为时,说明竞争优势已经进入制度防守阶段。 与此同时,中国则在另一条路径上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通过技术迭代、产业升级和市场规模扩展夯实基础能力。 从更长周期来看,美欧围绕数字税的争议,反而加速了全球数字治理体系的多极化趋势,也为更多经济体参与规则制定提供了空间。 回到这次100%关税风波本身。时间点卡在欧美贸易协议实施前夕,本身就充满战略意味:既是谈判筹码,也是政治信号。 但现实约束同样清晰:法律授权有限,执行机制不确定,欧盟也并非没有反制能力。 数字经济的税收之争,说到底是一场利益再分配的过程。技术、市场与规则,决定了各方在其中的位置。 谁能掌握规则制定权,谁就能在这场长期博弈中占据更主动的位置。 而这盘棋,远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