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了一起美容行业强迫交易案件,两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刑。图/红星新闻
一起欺客案件引发了舆论关注。
据红星新闻报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了一起美容行业强迫交易案件。被告人艾某、刘某甲等人先以“360元特价文眉”把消费者吸引到店,再通过强迫服务、暴力或软暴力等方式让消费者升级套餐至数千元甚至数万元,涉案金额超75万元,法院查明的被害人多达38人,甚至有环卫工被迫花了2万元。法院作出判决,两人犯强迫交易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将二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退还被害人。
不得不说,这类商家的确是坏了良心,为了挣钱,对消费者什么套路都能玩,什么暗招都能使。360元的文眉,从市场行情来看,的确不算太贵,但这只是一个诱饵,顾客一旦来店,等待的就是“坑蒙拐骗”全件套,想要出门,就要付出数千,甚至上万元的高价。
要知道,一个普通的环卫工,收入本不高,一旦上了他们的圈套,特价套餐直接变成“套餐费29800元”,大半年的收入或许就被榨干了。这样不择手段的做法,吃相的确难看。
千万不要以为,只要顾客付钱,什么买卖都能“铁板钉钉”,就能经得起检验。回看媒体披露的案情,顾客躺在床上才做了一半的眉毛,店家非得给“升级套餐”,几名同伙轮流“做工作”,“从上午10点多到晚上,除了上厕所就没从床上起来,其间上厕所也有女的跟着”,直到消费者被掏空了钱包,甚至临时开通支付宝花呗扣钱。如此“敲骨吸髓”式服务,哪里是公平买卖,这是如假包换的强迫交易,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刑法更规定了强迫交易罪,明确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立法目的,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不被破坏。
审视艾某、刘某甲等人的所作所为,毫无疑问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进入了刑法惩戒的射程之内。他们理应就犯下的恶劣罪行,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两人双双获刑,并处罚金,还得退缴违法所得,可以说“偷鸡不成蚀把米”。
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要下猛药、出重拳。检索可以发现,此类案例并非个案孤例。此前,媒体曾披露过“术中加价”乱象,患者在手术过程中被医务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强制追加费用。在法治社会,强迫交易是不能容忍的商业毒瘤。
司法出手严惩,用刑罚的手段亮明行为边界,既是对不法分子的当头棒喝,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有力震慑,警示那些别有用心者,狂薅消费者羊毛,看似给别人挖坑,实则给自己埋下了雷,注定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