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11月27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湖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正式印发,有效期5年。
按照新规,对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医保部门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细则》明确,举报人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也适用于本《细则》进行奖励。
医保部门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预算,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
各级医保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同时扩充网站、信件、电子邮箱、App等举报渠道,也可统筹利用当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方便举报人举报。
需要注意的是,严禁虚假举报,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细则》要求,医保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因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损害举报人利益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可按案值10%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细则》规定,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违规事实查证结果,分为如下三个等级。
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违规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违规事实完全相符为一级;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违规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违规事实相符为二级;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违规事实、线索,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违规事实基本相符为三级。
如何奖励举报人?《细则》提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照案值的10%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照案值的5%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照案值的3%给予奖励。
此外,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相关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形给予适当奖励。
开辟便捷的兑付渠道便于领取奖金
《细则》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奖励情形的举报事项查证办结后,医保部门应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举报奖励工作。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填制《湖南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奖励审批表》 ,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向举报人发出《湖南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奖励通知书》,告知举报人举报奖励领取程序和途径。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开辟便捷的兑付渠道,便于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人应当在收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到医保部门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因举报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举报人逾期不领取奖金,视同放弃领取奖金。
责编: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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