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夏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国际金价来回震荡的时候,国内黄金价格却一夜之间猛涨!11月3日,全国最大的黄金集散中心深圳水贝市场的黄金价格从原来的930元/克突然涨到了991元/克,实时金价一度超过1000元!反观,黄金回收价格却突然下调到了900元/克。(深圳新闻网20251105)
为什么会分化?这一切还得跟最近的一项“黄金新政”有关。
11月初,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小夏了解了一下,这个新政主要针对的黄金买卖的税收进行了一些调整。
从源头来看,国内所有经过精炼开采和进口的黄金,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无论是银行、金店,还是机构投资者,它们都会从这两个地方购买黄金,并最终进入到投资和消费领域。
那这个政策的核心到底是什么呢?说白了,就是给“交易所买黄金”减了税。具体来说,如果你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买卖黄金,卖出的时候是免征增值税的,买的时候如果没有发生实物交割的话,也是免征增值税的。
但如果发生了实物交割,这部分黄金还得再分分类:要是投资用的黄金,那就能按照政策享受即征即退优惠;要是普通消费用的黄金,交易所虽然免征增值税,但会给买入方开普通发票。以往开具的则是增值税专票,以及税收即征即退。
也有人会疑惑,新规明明是减税,为什么会导致黄金价格暴涨呢?关键就在于这个“发票”!
小夏给大家科普一下,在我国的税务体系中,“专用发票”是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的,形成一个完整的抵扣链条。按照之前的规定的话,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票,那么就可以按照13%进行抵扣。
可新规一变,“普通发票”只能以注明金额的6%扣除率进行计算进项税额。这也意味着,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率,一下子从13%降低到了6%,也就是增加了7%的税收成本。这多出来的7%成本,黄金企业、银行、金店啥的都得自己掏腰包,那它们肯定得想办法把成本转移出去呀,这不,就通过涨价间接地把成本转嫁给了消费者。(中信建投研报20251104)
小夏查询一些品牌金价发现,大多数品牌都上调了金饰价格。11月3日,老庙黄金足金饰品报价1256元/克,较前一日1193元/克大幅上调63元/克;周生生黄金足金饰品报价1255元/克,较前一日1193元/克上调62元/克;周大福、六福珠宝、金至尊报价1259元/克,较前一日1193元/克上调61元/克。(澎湃新闻20251104)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喜爱购买投资金条、寻求财富增值的朋友们来说,持有实体黄金的成本比以前肯定会更高一些,二次变现的成本也会有所增加。
那么,新政出台后,还是想要投资黄金的话,该怎么办呢?如果你是出于对抗通胀、抵御风险或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这些目的投资黄金的话,那么建议优先选择交易所渠道——比如,黄金期货(前提是不要实物交割)等等,这些投资方式交易方便,还不用交增值税,流动性高。再者,还可以“拥抱”一些黄金“金融化”产品。比如黄金ETF,有股票账户就可以购买投资,交易成本低,没有税收,流动性好,也不涉及黄金交割。像小夏家的黄金ETF华夏(518850)基金,拥有同类可比最低的费率优势,长期投资的话,能更好地帮助大家降低成本,提升实际收益。
最后,小夏得给大家纠正个误区,有些人觉得这次黄金新规有点像变相给黄金“征税”,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儿。新政的这波调整,主要是为了更清晰地区分黄金的“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让投资归投资,消费归消费。这样一来,就能堵上黄金在流通环节上的“税收套利”漏洞,提升黄金市场的透明度,同时也鼓励大家在投资黄金时选择更规范的交易渠道。

风险提示:1.黄金ETF华夏为商品基金,9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国内黄金现货合约,黄金现货合约不同于股票、债券等,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不同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2、特有风险提示: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市场投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折溢价风险,参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的风险,参与黄金出借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代理买卖及清算交收的顺延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等。具体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3.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4.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市场有风险,入市须谨慎。5.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6.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7.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8.本产品由华夏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9.本资料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资料中的所有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资料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资料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上一篇:黄金连续主力合约日内涨3%
下一篇:欧股指期货持续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