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苏州银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苏州银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此外,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未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并且未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天眼查,苏州银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PPMEET成员,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