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中国白银集团(00815.HK)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以下简称“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约人民币2060万元相比,集团预期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为人民币5000万元至人民币6000万元。剔除下述有关授出购股权的费用影响后,集团预期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为人民币5700万元至人民币6700万元。
对于净利润同比上升的原因,中国白银集团给出解释为:
一、集团珠宝新零售业务分部(由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珠峰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15)(以下简称“珠峰黄金”)经营)于2025年上半年的黄金产品销售额显著上升,导致该分部2025年上半年的整体销售额录得增长。2025年上半年该分部销售的黄金产品大部分为库存产品,其采购及/或加工成本较低;同时,配合2025年上半年黄金价格的显著上升,该分部黄金产品销售的毛利率大幅增长,进而推动整体毛利上升,因此该分部2025年上半年的净利润预计较2024年上半年录得显著提升;
二、正如公司2024年11月5日及2025年1月15日的公告所披露,集团于2025年1月13日完成了本集团生鲜食品零售业务(原由珠峰黄金经营)的出售,相关出售事项为本集团录得约人民币1100万元(经分配相关收益予非控股权益后)的收益。
中国白银集团现阶段仍在落实其2025年上半年的中期业绩。集团2025年上半年的详细财务资料及表现,将在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中期业绩公告(预计将于2025年8月底之前刊发)中披露。
据了解,中国白银集团有三个业务分部,包括制造业务,即在中国制造、销售及交易银锭;于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金猫银猫集团旗下经营的珠宝新零售业务,即于中国进行黄金、白银、有色宝石、宝石及其他珠宝产品的设计及销售;同属金猫银猫集团旗下经营的生鲜食品零售业务分部(分类为终止经营业务),即于中国进行生鲜食品的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以及为中国涉农供应链提供相关电子平台和品牌及软件即服务(‘SaaS’)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