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兴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六合区产业发展要求,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作用,充分发挥基金投资赋能支撑产业发展的作用,优化六合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南京六合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运营集团”)出资设立南京兴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兴合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现公开遴选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按照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进行衡量审查,保证所有同等条件下的应征管理机构机会平等。
(二)依法依规原则
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
(三)遵循市场规律原则
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选择渠道,选择与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名称
南京兴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二)基金定位
产业基金;
(三)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四)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五)存续期限
10年,其中5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基金期限根据投资项目回收情况如需延长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六)出资结构
总规模5亿元,投资运营集团及其关联方出资不高于40%,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机构募集。基金管理机构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七)投资比例
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且不超过单个企业股权比例的30%,基金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做控股股东;
(八)管理费
投资期按照基金实缴出资额不高于1.5%每年,退出期按照基金实缴出资总额减去已退出项目原始投资成本后余额不高于1.3%每年,延长期不支付管理费;
(九)收益分配
项目退出实现的可分配资金,在覆盖全体合伙人实缴本金后,剩余收益按照优先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实缴出资对应的收益,以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年化单利3.5%-6%计算,超额部分再按照20%分给普通合伙人、80%分给有限合伙人的标准分配;
(十)投资领域
基金聚焦“招大引强”,主投领域为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除主投领域外,还可投资于其他行业类型上市或拟上市龙头企业。基金主投领域投资比例不少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70%;
(十一)负面清单
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协议转让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十二)返投目标
基金投资于六合区项目的金额不低于投资运营集团及其关联方出资份额的1.2倍;
(十三)基金运作模式
基金应于项目投资前履行前置合规审查程序,向投资运营集团报送合规审查材料。前置合规审查重点关注政策目标、投资领域、项目风险等。
审查材料具体包括:
1、拟投项目合规审查表;
2、拟投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建议书;
3、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文件(如有);
4、其他重要业务材料;
(十四)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遵循市场化机制,由基金管理机构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运营集团有权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委派一名观察员;
(十五)托管银行
基金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基金托管银行应当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产生,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基金、基金管理机构与托管银行及时签订资金托管协议;
(十六)绩效评价
投资运营集团每年度对基金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将与后续出资、提前退出、管理费支付、管理人后续选聘等挂钩。具体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由投资运营集团另行制定。
三、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申报要求
(一) 管理机构要求
遴选管理机构相关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条件:
1、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2、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3、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基金管理机构拥有至少5名全职工作人员且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从业证书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4、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在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主投领域具有成功的投资案例,同时在该类行业中具有丰富的储备项目,能够较好的完成基金返投要求;
5、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6、管理机构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无被金融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经遴选程序确定为基金管理机构后,基金管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股权和核心管理团队、管理人员。若确需进行任何调整,应自调整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运营集团书面报备。若有重大不利调整,投资运营集团有权重新遴选或变更管理机构。
(二)管理团队要求
1、基金管理团队能力应当满足但不限于:
(1)熟悉六合区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2)拥有与政府合作设立基金经验;
(3)具备良好的社会化募资能力;
(4)基金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有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经验。
2、管理机构须保证核心成员的稳定性,基金协议须对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和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被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须经基金合伙人(股东)会议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表决通过;
3、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基金管理机构和关联方不得募集管理投资领域、投资策略、投资区域实质性相同的其他基金。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发布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和申报指引;
(二)材料初审
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尽职调查
对初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着重对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历史业务、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法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四)决策流程
投资运营集团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五)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次遴选不设报名机构数量最低限制,如报名时间截止后,只有1家单位报名,仍需履行遴选程序。中选管理机构应在完成遴选决策后(自遴选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月内完成基金工商注册,无法按时完成的,需重新开展遴选相关流程。
五、申报方式
(一)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详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相关用印、格式、封面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投资运营集团(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王桥路59号A座12楼投资部)。申报材料汇编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935950901@qq.com;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7:00,逾期将拒绝接收。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25-57672286
六、其他事项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三)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需在3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
(四)投资运营集团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六合投资运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