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防城港“奔驰女司机亮证”事件持续引发热议。8月3日上午10时左右,当事人李先生回应记者称,调查结果挺透明,相信政府。
据此前报道,8月3日上午8时许,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通报称,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员工,非公职人员,车上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与男司机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侯某某与李某某互不相识,但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
侯某某丈夫黎某是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视频中侯某某所亮证件系黎某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亮证是为了吓唬李某某。侯某某上述行为在网上曝光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正依法调查处理。黎某当时虽未在场,但违反证件管理相关规定,未妥善保管应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执法证件,导致该证件被非法使用,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
网传视频截图
那么,女司机侯某某的行为是否涉嫌假冒公职人员?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侯某某构成假冒公职人员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她亮证是为了吓唬对方以达到退让目的,未体现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不符合招摇撞骗罪等犯罪构成要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她可能面临上述治安管理处罚。这种行为破坏了公职人员形象和社会公序良俗,应当进行处罚。
付建认为,侯某某丈夫作为二级消防员,未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件,导致证件被非法使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他可能面临消防队伍内部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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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