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7月28日,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美健康)披露北交所上市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李皓、肖斯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衡美健康成立于2012年6月,是一家专业从事营养功能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品牌商客户提供综合性研发生产服务。公司于2025看3月挂牌新三板。
2022年至2024年,衡美健康营业收入分别为5.87亿元、9.79亿元、10.7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983.79万元、9743.57万元、1.03亿元,毛利率分别为22.64%、21.88%、22.79%。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信息,2024年6月,衡美健康创始股东之一杨鹏辞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冯魏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但仍担任销售事业一部负责人
对此,北交所要求:结合杨鹏辞任董事高管职务前的分管领域、杨鹏管理部门销售产品的种类和销量占比、业务资源及业绩贡献、接替杨鹏管理职能人员的情况,说明杨鹏在挂牌前辞任董事和高管职务、解除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的原因和合理性,如杨鹏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说明杨鹏及其亲属控制企业的具体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经营和资金往来、客户重叠以及潜在竞争。
招股书显示,杨鹏,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担任杭州大恩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2012年3月至2012年10月,自主创业;2012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总监、营销事业一部负责人;2021年8月至2024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2024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IPO前,冯魏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349.59万股股份,通过衡美企管(冯魏持有其63%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29,673,279股股份,通过上海舟展(冯魏持有其42.9%的出资份额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367万股股份,三者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8%。
冯魏、郑雅丹、杨鹏曾于2021年3月2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均保持一致行动。2024年6月25日,冯魏、郑雅丹与杨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一》,约定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杨鹏解除与冯魏、郑雅丹的一致行动关系,以其自己的意愿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行使其表决权。
2024年6月25日,冯魏与郑雅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约定郑雅丹就《一致行动协议》所述事项继续与冯魏保持一致行动。通过与郑雅丹的一致行动关系,冯魏间接控制公司221.1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2%。
综上,冯魏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78.10%的表决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