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关后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商品范围将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
7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已牵头制定了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的税收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据介绍,封关后,“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享惠主体范围也明显扩大,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动,免于补缴进口税收,这对于延伸岛内的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积极意义。(完)
中国证券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