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4年3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为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5年7月11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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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刊登在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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