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山东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威海蓝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赵堂朝、张明军、黄建伟、孙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威海蓝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债券存在非市场化发行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十五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赵堂朝、张明军作为时任董事长,黄建伟作为现任董事长,孙强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相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