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此次 生猪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 一是修改交割标准品的平均体重和单体体重范围。平均体重由[100,120]调整为[110,130];单体体重由[90,140]调整为[90,150],并相应删除原单体体重(140,150]扣价0元/头的规定。 二是修改交割替代品及升贴水。平均体重为[100,105)的,由原标准品调整为扣价500元/吨;平均体重为[105,110)的,由原标准品调整为扣价100元/吨;平均体重为为大于150的,保持扣价1000元/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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