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因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期货”)在资产管理计划宣传材料中存在误导性表述,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迈科期货制作并对外提供的“迈科宁夏文投产业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宣传材料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误导性内容。经查,该公司未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
陕西证监局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对迈科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告强调,若公司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动作反映了监管部门对资管业务合规性的持续关注,提示期货机构需强化内控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误导投资者。
公开信息显示,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总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国期货行业的老牌机构之一。公司注册资本3.28亿元,主要股东包括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业务涵盖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及风险管理等领域。截至2025年,迈科期货在全国设有十余家分支机构,是西北地区规模较大的综合性期货公司之一。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