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890,915.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1,253,100.71元。截至2026年6 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534,869,858.55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383,211,901.8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6年上半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3,211,901.80元。
3、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860,68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9,715,322.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等一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