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银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两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和普通金融债券。其中资本补充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截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末新增余额不超过60亿元,余额不超过16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同样截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末新增余额不超过200亿元,余额不超过270亿元。该行可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债券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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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