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及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12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