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

美国债台高筑,窘境之下竟出惊人之语,试图拿百年前的旧账与今日所欠中国的巨额外债相提并论,以此逃避债务。美国媒体公然宣称,如果中国执意追讨清政府时期所欠下的债务,美国也将拒绝承认对中国的债务。此番言论一出,立刻在美国国内引发轩然大波,更是在国际社会掀起滔天巨浪。将跨越一个世纪的债务纠纷与当今的金融关系混为一谈,其背后所隐藏的法律依据和对国际金融秩序的冲击,引人深思。

那么,美国口中的百年旧债究竟为何?这指的是清朝政府时期,为修建湖广铁路而发行的债券,以及《辛丑条约》中规定的庚子赔款。具体而言,湖广铁路债券是1911年清政府向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借款600万英镑的凭证。而庚子赔款则是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被迫与英、美、俄、法、德、日、意、奥签订《辛丑条约》所规定的巨额赔款,总计高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

然而,这些债务的本质,是帝国主义列强凭借武力强加于中国人民的枷锁。国际法中存在着“恶债不偿”的原则,明确指出,由侵略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不应受到保护。换言之,新成立的政府,无需为前政府因侵略行为而背负的债务负责。这些债务并非建立在平等商业基础之上,而是殖民主义强权压迫下的产物,带有浓厚的侵略性质。

“恶债不偿”并非空穴来风,它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历史案例支撑。早在1927年,俄国法学家亚历山大·纳胡姆·萨克就系统地阐述了这一原则。其核心思想是,如果一个独裁政权举债并非为了国家和人民的福祉,而是用于镇压民众、巩固统治,那么这种债务便属于“恶债”,后续政府不应承担偿还义务。更进一步,如果债权人明知借款将被用于损害债务国人民的利益,却仍然执意放贷,那么其行为等同于对该国人民的敌对行为,无权要求新政府偿还债务。

事实上,美国自身也曾援引“恶债不偿”原则,为其他国家伸张正义。上世纪20年代,哥斯达黎加新政府拒绝偿还前独裁政权所欠下的外债。时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霍华德·塔夫脱作为仲裁者,明确裁定哥斯达黎加无需偿还,其依据正是“恶债不偿”原则。

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法院对于湖广铁路债券的性质早有定论。早在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就已作出判决,认定这笔债务是清政府在特定历史背景下进行的对外借款,属于“恶债”范畴,中国政府不负有偿还义务。如今,美国媒体重提旧事,显然是对本国司法判决的公然无视,实属毫无道理的炒作。

反观美国所欠中国的债务,两者性质截然不同,根本不能混为一谈。中国持有大量美国国债,截至2025年11月,规模约为6826亿美元。这些美债是中国通过正常的国际贸易顺差积累外汇,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公开、合法购买的,是完全符合全球金融规则的投资行为。这笔债务的性质非常明确,是美国政府向中国的借款,美国作为债务人,有义务按时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这是现代国际金融体系的基石,与当年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侵略性债务有着本质区别。

美国媒体之所以抛出如此荒唐的论调,其根本原因是美国自身正深陷严重的债务危机。美国国债总额已经突破38万亿美元,2026财年的财政赤字预计将达到2万亿美元,每年仅支付国债利息就高达近万亿美元,甚至超过了其军费开支。面对如此巨大的债务窟窿,美国政府无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便企图通过翻历史旧账、混淆债务性质的方式,为赖掉欠中国的债务寻找借口。这种做法不仅无耻,而且极其愚蠢。

美债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仰仗的正是美国的国家信用。如果美国胆敢单方面撕毁协议,拒绝承认对中国的债务,无疑将构成公然违约,彻底摧毁美元的信用根基。届时,全球投资者将会对美债失去信心,纷纷抛售,导致美元大幅贬值,美国国内通货膨胀急剧飙升,整个美国经济将陷入混乱。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正如一个商家公然赖账,以后便无人再愿与其交易一样,美国一旦失去信用,必将在全球金融市场上寸步难行。

更为讽刺的是,美国一方面妄图以百年恶债为借口赖账,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依赖其他国家增持美债,以维持其岌岌可危的金融体系。中国早已洞悉美债的风险,正有计划地逐步减持美债,并连续14个月增持黄金,扩大非美元货币储备,通过多元化布局来保障自身资产的安全。而美国的盟友,如日本和英国,却只能被动地增持美债,为美国兜底。反观中国,完全掌握了自主选择权,不再受制于美国。

一百年前,中国积贫积弱,被迫承受列强强加的“恶债”,饱受欺凌;一百年后,中国早已崛起,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弱国。我们有实力,更有底气,拒绝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恶债不偿”的原则,既有国际法的支持,也有美国自身司法判决的佐证。美国企图借旧账生事,注定是徒劳无功。至于其所欠中国的债务,无论美国如何炒作、如何寻找借口,都无法改变其必须偿还的事实。妄图通过耍赖来逃避债务,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美国的信用彻底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