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1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该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基金销售业务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私募资管产品准入、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未经合规风控人员出具审查意见;对所销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估内容不全面,个别基金详情页展示的产品风险等级与银行风险评级实际结果不符;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未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嘉兴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