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最新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规则,自2025年11月24日起,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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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新情况说明
上交所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调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原“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字段调整为“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并新增“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2、新增“申购赎回模式”字段、“挂牌市场”标识;
3、调整“现金替代标志”字段描述,统一调整为“禁止现金替代”、“允许现金替代”、“必须现金替代”三类:
(1)若ETF采用实物申赎模式,对于沪市成份券,“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申购基金份额优先使用成份券,成份券不足时差额部分用现金替代,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对于非沪市成份券,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交收退补款。
(2)若ETF采用现金申赎模式,“允许现金替代”标志表示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券只能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并根据基金管理人代买卖情况与投资者交收退补款。
具体更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化ETF申赎清单市场参与者技术实施指南》3.0版及上交所的相关说明,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可根据上交所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具体内容以上交所实际公布的内容为准。
自2025年11月2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如涉及)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ETF申购赎回清单以证券交易所实际公布的为准,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网址:www.rtfund.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