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5-085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金融债券(第二期)(债券通)发行
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债券(第二期)(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5年11月21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1.80%。
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5-08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关于增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法国巴黎银行(QFII)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20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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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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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填写主体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股东,即信息披露义务人。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注:本表格填写主体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股东,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法国巴黎银行(QFII)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20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28,231,7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法国巴黎银行及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计持股比例由17.02%增加至18.06%,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变动前股数及变动前持股比例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情况。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5-083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0.49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9亿元。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无异议复函,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3日全额赎回本次优先股,现将有关赎回事宜提示如下:
一、赎回规模
本公司拟赎回全部0.49亿股本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人民币49亿元。
二、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
三、赎回时间
2025年本次优先股派息日,即2025年12月23日。
四、付款时间及方法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和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持有期间的股息。
五、赎回程序
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及监管部门的批准,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公司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复函,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5-082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赎回优先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0.49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9亿元。
2025年11月21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的复函,对本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本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3日,按照本次优先股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的赎回价格全部赎回本次优先股,并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分别或共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优先股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
本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优先股发行文件的规定,办理相关赎回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5-081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现场结合电话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5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吴弘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余瑞玉董事代为投票。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的复函,对本公司赎回2015年发行的49亿元优先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