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债券(860012)发布公告,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于2025年11月30日正常到期终止。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该集合计划自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至到期日,如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即可终止。
公告指出,该集合计划到期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将无法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收益分配也将停止。此外,集合计划的清算小组将在终止事由出现后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结果将依据清算报告为准,所有剩余资产将在扣除相关费用和债务后按持有份额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