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11月4日电,为配合上海期货交易所平台国际化,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上海期货交易所修订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提出,期货公司会员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应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专用账户,并向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通相关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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