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10月22日发布的公告,赵文浩因在任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具体问题包括公司经纪业务与自有资金投资业务之间的风险未有效隔离,未严格执行自有资金投资的风险控制操作流程,导致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重大亏损。此外,赵文浩在董事会召开和决议方式上也未符合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赵文浩的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因此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在认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职务。若对此决定不服,赵文浩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将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