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关于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江苏宿迁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母基金”)拟参股子基金通过新材料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策。拟参股子基金如下:
宿迁润信产发新材料战新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总规模5亿元,注册落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存续期8年,基金投资于江苏省内及宿迁市内新材料企业,重点围绕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半导体及新型显示材料、绿色环保材料、航空航天材料等细分领域进行投资,推动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突破,促进新材料产业升级。
根据《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江苏宿迁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要求,经机构申报、材料初审、尽职调查、专家评审、投资决策等流程,现对2025年度新材料母基金第一批拟参股子基金(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并在异议材料上签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527-81186696 18115229597
联系邮箱:xqcfct@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国丰办公楼420室
附件:江苏宿迁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拟参股子基金名单
本公示系依据《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江苏宿迁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规定就上述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结果所进行的公示,不代表新材料母基金做出任何出资承诺,新材料母基金的出资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有效出资文件为准。
来源:宿迁产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