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西北掌握几十万大军的胡宗南派遣兵力前往华北进行日军投降的接收工作。由第34集团军总司令李文亲自率领,所部兵力包括第3军和第16军。李文指挥部队到达石家庄后,接受了驻守在该地的日军投降,随即留下第3军担任守备,李文则继续带领第16军向北平进军,成为胡宗南系统内在华北的唯一存在。此时,华北及东北的国民党军并未进行过彻底的整编,因此第3军和第16军的番号得以保持至其最终覆灭,而第34集团军的番号也存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直到最后改为第4兵团。
在第34集团军存续期间,该集团军曾多次接纳其他部队的划拨,尤其是李文的指挥权限非常广泛,很多不在集团军编制中的部队也常由他领导,实质上他掌控着华北中央军的机动部队。到了1947年10月中旬,第34集团军除下辖第3军、第16军外,还吸纳了侯镜如所领导的第92军。这时,李文还上报了这三个军当时的装备情况,其中有些武器的配备数量差距非常明显。以冲锋枪为例,李文根据美械军编制上报称,这三个军应当装备9382支冲锋枪。然而,实际上,国民党军并没有给这几个军配备美械部队的番号,因此实际装备数远低于编制要求。
具体到各军的冲锋枪装备情况,第3军的配备最少,仅有187支;第16军则略多,配备了510支;而第92军的冲锋枪则最多,达到了845支。三个军的总装备数为1542支,与李文上报的编制数相差甚远,甚至连一个美械军的半数都没有。李文非常清楚这一点,但他故意上报了过大的编制装备数,目的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武器补给。他通过这一做法,使得实际增发补充的武器数量得以增加。
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实际装备的冲锋枪在不同军之间的差异非常大,尤其是第3军和第92军之间的差距更为悬殊,差距高达四五倍之多。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异呢?首先,第3军当时是两师制,相比其他军,少了一个师,装备自然会少一些,但这并不足以解释几倍的差距。更为关键的是,这些冲锋枪是在抗战胜利后才逐渐补充到部队的,大部分是司登冲锋枪,通常通过空运或海运运输到平津地区,再分发给各部队。第3军驻守石家庄,通常只能在友军优先分配后,才轮到它的补给,因此实际装备的冲锋枪数量也只有象征性地配给给军、师警卫部队。
与此相对的是第92军,它的装备情况相对较好,800多支冲锋枪足以为一个步兵班配备一支冲锋枪,或者配给警卫和炮兵单位,使得部队在近战时有较强的火力支撑。至于第16军的情况,它的装备数量介于第3军和第92军之间。由于该军在平、保、张家口一带的作战损失较为严重,冲锋枪的损耗也相对较大,因此其原本的装备情况与第92军相差无几。
然而,在李文上报装备情况后,首先等待的并不是新的武器补充,而是第3军在清风店遭遇了败北,并最终在石家庄全军覆灭的消息。而第92军的基础部队——第21师也在支援东北的作战过程中损失惨重,几乎被全歼。最终,第3军并未能等来冲锋枪的补充,倒是第16军在接下来的战斗中通过间歇性补给,逐步提升了装备数量,直到最后在平津战役中遭遇大规模歼灭,剩余部队则被重新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