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修订《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优化业务范围】6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货币经纪公司业务范围做了优化调整。一是适度延展经纪业务范围,允许其为金融机构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二是明确衍生品经纪业务品类。基于功能定位和防范风险考虑,明确货币经纪公司撮合金融机构间的衍生品交易不包括权益类、商品类衍生品。三是规范数据提供服务。与现行相关规制衔接,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形成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