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学术不端,不能等到“学术阶梯”上堆满了欲望的垃圾,靠基金委来“釜底抽薪”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科研历程同样需要沿着学术的阶梯拾级而上,需要付出艰辛的智力和体力劳动,别无捷径可走。投机取巧,迟早要付出代价。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25名学术不端者给予通报批评。
“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抄袭剽窃”“伪造篡改图片”“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提供虚假同行专家推荐信”……学术不端的形式让人眼花缭乱,当事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都是其咎由自取。
学术不端的形式可以千差万别,归根结底始于涉事者脚下。一个人的学术生涯是否“清洁卫生”,要看他的“学术阶梯”是否被贪欲所污染。爱护自己的羽毛,需要降服个人欲望中的非道德成分。非理性的欲望多了,科研工作者渐渐也就成了欲望的奴隶,为达到目标可能不择手段。因此,惩治学术不端,不能等到“学术阶梯”上堆满了欲望的垃圾,靠基金委来釜底抽薪。
打扫“学术阶梯”的非分欲望,靠的是意志自律。在科研考核压力下,蒙混过关还是洁身自好,不能奢望道德自律,这是人性的复杂使然。为此,需要高校的科研管理制度发挥作用。一般来说,科研伦理审查包括院、校两级伦理审查机构。自然基金委的通报暴露出涉事机构科研伦理审查制度的失灵。科研伦理审查一旦成了“睡美人”,不仅助长了学术不端,还增加了基金委的学术不端核查的工作量。
惩治学术不端,地方科研管理部门也有把关责任。省级科研管理部门严把申报书的科研关和结项审核关,通过技术手段审查申报书和结项材料的重复率,同时加大对存在学术不端者所在机构的追责力度,对存在学术不端者实行终身禁止申报任何科研项目,严重的甚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科研管理严格了,惩罚学术不端的力度加大一些,科研工作者的“学术阶梯”自然也会清洁许多。
限制科研工作者的投机取巧欲念,让每个科研工作者的“学术阶梯”干干净净,维护的是国家的科学声誉。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多方齐心合力,监督每个科研工作者打扫好各自的“学术阶梯”。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刘海明
编辑 尹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