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就丙烯期货和期权合约及期货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产量最大的烯烃品种期货和期权即将推出。
丙烯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品,上游连接原油、石脑油、煤炭、甲醇、丙烷等诸多原料,下游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纺织、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是石化工和煤化工产业承上启下的中间枢纽品种。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内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丙烯行业发展面临产能结构性供过于求,叠加行业处于高端化、绿色化转型期,风险管理需求强烈。丙烯期货和期权的上市,有助于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定价和风险管理工具,提高我国在化工行业的定价影响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金能化学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依靠传统现货经营模式难以为继,在未来价格波动周期里,丙烯期货可以帮助企业规避价格进一步向不利方向变化的风险,利用期货减少亏损。在现货贸易出现短暂利润窗口期时,及时抓住机会,提前锁定加工利润,助力企业稳健发展。在国际贸易谈判中,改变主要参考境外资讯机构报价的状况,增加人民币定价依据,提高企业在国际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议价能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根据征求意见稿,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PL,交易单位为2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割月份为1月—12月,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别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第13个交易日。
交割标准方面,基准交割品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聚合级丙烯》(GB/T 7716-2024)规定的I型丙烯,其中,水含量≤20mg/kg,氢含量、羰基硫不作要求。替代交割品为20mg/kg<水含量≤50mg/kg且其他指标符合基准交割品要求的丙烯。
交割方式方面,采用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和厂库标准仓单交割,在保证交割效率和交割灵活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便利产业客户参与。
郑商所相关人员表示,丙烯期货的合约规则设计经过与产业各界的反复论证,充分体现现货市场实际特征,方便产业客户参与。同时,郑商所将从严把控风险,保障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市场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