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拟于5月16日审议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其中,审核1家深市IPO发行上市申请,1家沪市再融资申请。这标志着IPO正式重新恢复审核。
进一步明确板块定位要求
4月3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
具体来看,包括3类:
一是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
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创板/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
二是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
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
三是2项持续监管类规则
即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其中,股票上市规则、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明确强化严把市场入口关,提高各板块上市财务条件,进一步明确板块定位要求,强化财务真实性审核。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深沪两所召开上市委会议,是落实发行上市新规,持续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的具体体现。
随着发行上市新规发布并落实,“从严把关”趋势仍将延续。
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数据显示,去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阶段性收紧IPO节奏,此后,沪深交易所提交注册和取得注册批文的公司数量,总体保持平稳。同时,受多重因素影响,提请上市委审议的项目数量同比有所减少。
2024年以来,仅有25家IPO企业公告上会,其中,2家企业在上会之前被取消审核,实际上会企业23家。其中,上交所8家、深交所6家。
今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多项配套政策文件,形成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
在市场人士看来,近期证监会和交易所陆续出台资本市场“1+N”配套制度规则,其中的发行上市规则修改了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和板块定位要求,具体制度完善后,平稳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了更为明确的标准。
此外,上述人士认为,前期多数公司因IPO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有效期而中止审核,日前申报企业陆续提交2023年财务数据,进入恢复审核程序,相关审核工作需要继续依法依规予以推进。
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
深沪交易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在保持发行审核常态化同时,进一步强化发行上市审核从严把关,坚决淘汰问题企业,切实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发行上市审核推进中,也将进一步处理好投融资关系,把握好一二级市场平衡,全链条加强监管,把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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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 | 陈娟
值班编辑 | 陈娟
值班主编| 赵伟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