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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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光大阳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5年5月19日(含)起暂停接受A类份额、C类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后续恢复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2)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5咨询。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产品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