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06963.HK)公布,经董事会于2025年5月16日审议通过,公司附属公司阳光资管拟发起设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阳光和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暂定名,最终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名称为准)(试点基金)。公司附属公司阳光人寿拟出资人民币200亿元投资试点基金份额,占其总发售份额的100%,资金拟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分期缴纳。于本公告日期,基金管理人及试点基金尚未成立,且阳光人寿尚未就投资试点基金订立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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