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浙江宁海县李女士称,她14岁儿子被同学骗喝强碱水致食道受损,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警方认定施害者系故意伤害。李女士称,目前儿子仍未返校读书,她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施害者家长告诉记者,希望李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会逃避责任。事发学校校长陈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学校积极开展相关帮扶工作。记者从胡陈派出所获悉施害者未满16周岁,将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江南都市报综合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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