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合约码 盗刷虚拟币构成何罪
创始人
2024-12-08 01:59:21
0

【案情】

被告人陈某、黄某等4人经过商议并共同出资,约定采取购买合约码,盗刷泰达币的方式进行盗窃。其中,黄某和荆某负责与被害人见面并进行现场扫码获取授权,陈某负责后台操作转移被害人的泰达币,罗某负责开车。4名被告人通过上述方式共盗刷被害人胡某的泰达币共计5.7万个,价值人民币39万余元。

【评析】

关于4名被告人实施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通过合约码盗刷泰达币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数字货币属于作为财产性利益的数据,并且该数据并非抽象意义上的信息,而是一种严重依赖于计算机的数据,其制造、持有、转移和消除均依赖于在计算机上的操作,无法脱离计算机而单独存在。因此,通过计算机盗窃数字货币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盗刷数字货币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两者是想象竞合犯的关系,应从一重罪,以盗窃罪处断。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虚拟货币具备数据和财产双重属性。一方面,数字货币系计算机通过算法产生,类似于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2013年央行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界定为虚拟商品。另一方面,数字货币属于可界定为财物的财产性利益。《通知》禁止特定机构从事有关数字货币的业务并禁止其作为货币流通使用。但在现实中,行为人通过数字货币购买产品、服务或转让数字货币以获利的现象时常发生,数字货币由此具备事实上的经济性利益,可以包含在盗窃罪所评价的行为客体(财物)中。

本案4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告人购买合约码后,将该码提供给被害人扫码授权,通过计算机技术直接破解地址,从而转移了被害人账户中的虚拟货币。在犯罪行为过程中,未经服务器管理者同意获取管理权限并侵入服务器,获取虚拟货币并转移虚拟货币的占有,该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上述4人的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陈某等人的犯罪目的不限于为了获取虚拟货币所对应的账户,其根本目的是对他人名下虚拟货币的占有,并取得虚拟货币带来的财产性利益,故仅认定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不足以评价其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了“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虚拟货币虽然并无实体,但其具有与股份、股票、债券相同的财产属性,可以认定为刑法所保护的财物。陈某等人将他人控制的虚拟货币非法占有的行为,亦构成盗窃罪。盗刷数字货币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两者是想象竞合犯的关系,应从一重罪,以盗窃罪处断。

相关内容

虚拟货币+资金盘:披着“去...
“百天回本,三百天翻三倍”“去中心化,绝对安全,永不关网”……在刚...
2026-03-16 00:42:48
巴西加密行业联合反对将 I...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吴说) 巴西加密与金融科技行业协会 ABc...
2026-03-15 17:43:36
李义奇专栏|货币的轮回
来源:蒙格斯智库 货币,最终归于人们的精神世界。 这是货币的宿命...
2026-03-15 17:36:18
基金经理眼中的“龙虾”
“龙虾热”已经席卷到专业投资机构。 龙虾怎么“吃”?会不会“拉肚子...
2026-03-15 09:04:07
美股“异相”:ETF成交量...
美股市场正在上演一场前所未有的ETF交易狂潮,在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持...
2026-03-15 08:40:16
USDC 流通供应量突破 ...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吴说) 据 Artemis 链上数据显示,...
2026-03-15 08:39:01

热门资讯

【国投白银LOF:3月16日开... 【国投白银LOF:3月16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月15日公告,国投...
俞浩慈善基金会携百名青少年研学... 3月14日,俞浩慈善基金会成功开展“看见更大的世界·小小科学家”公益研学活动。来自全国多地的100位...
基金行业七大乱象:误导、陷阱、... 守护每一份信任,让消费更有尊严。又是一年“3·15”,今天我们聚焦基金领域,深度起底行业七大乱象! ...
一克贵过白银——揭开理疗馆“神... 一家名为“石洲吴老头”的连锁理疗馆,表面提供理疗服务,实则暗藏玄机。其主推的一款名为“912”的产品...
原创 3... 2026年的春天,似乎比往年更冷一些。 在大家还在回味春节县城里那杯58元“天价拿铁”时,商业世界的...
四川遂宁发布2025年度消费维... 封面新闻记者 冷宇 3月15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四川省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宁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