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启明鑫
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昂科技,874063)申报北交所IPO,公司主要从事专业移动照明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2年9月,东昂科技曾申报创业板IPO;2023年2月,公司在未回复第二轮问询的情况下撤回IPO申请。根据公开信息,此次北交所IPO,东昂科技的保荐机构保持不变,仍为招商证券。
申报时,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0-2023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63.57万元、3,483.45万元、2,503.77万元和2,943.37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2.73%、13.25%、10.85%和18.39%。
2020-2023年1-9月,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22.89万元、3,719.28万元、2,477.59万元和2,032.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51%、19.28%、11.88%和12.19%。
一、2022年、2023年业绩下滑,客户集中度远高于同行可比公司
根据招股书及2023年年度告披露,2021-2023年,东昂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295.05万元、23,070.63万元、22,117.43万元,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328.04万元,4686.73万元,4568.49万元。具体来看,东昂科技2021年业绩上升(营收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上升47.84%和33.22%),但2022年和2023年营收及扣非净利润均处于下滑趋势。
摘自2023年东昂科技年度报告
对于2022年、2023年业绩下滑,东昂科技解释道:“2022年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乌克兰危机导致的欧洲能源价格飙升、通货膨胀加剧,欧洲地区的经济增长放缓,作为非刚需消费品且具有一定工具属性的专业移动照明工具,产品的更新频率有所放缓;2023年收入小幅下滑主要系:2023年外围环境并未明显改善,例如,2023年欧盟GDP仅增长0.4%,增长幅度较2022年进一步降低;同时,2022年以来,美国通货膨胀率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规模较大的去库存压力。”
根据2024年半年报披露,2024年1-6月,东昂科技的营业收入为12,043.42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291.81万元。
据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超九成收入来自于专业移动照明工具业务。根据第二轮问询函显示,2021-2023年,公司在全球LED专业移动照明行业市占率分别为8.37%、6.84%、6.18%,逐年下降。
此外,东昂科技有超九成收入来自于境外市场。其中,实耐宝、百耐和伍尔特作为前三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4,479.22万元、21,716.93万元、18,173.11万元和12,832.3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41%、82.59%、78.77%和80.17%。
值得注意的是,东昂科技的客户集中度远高于同行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可比公司客户集中度对比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分红9300万
根据招股书披露,2021年9月1日,公司通过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截至2021年6月30 日公司总股本11,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995.00 万元(含税)。
有趣的是,东昂科技在2021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6062万元,本次现金分红的5995万元几乎占到了同年所有的归母净利润。
2023年9月12日,东昂科技通过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1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12.00万元。
而2023年前三季度,东昂科技实现归母净利润3337.60万元,本次现金分红的3312.00万元再一次分光当期盈利。
本次IPO,东昂科技计划募资2.63亿元,拟投入募资金额2.60亿元,包括1.84亿元用于高端专业移动照明工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6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外部顾问低价入股确认逾两千万元股份支付
根据招股书披露,庄俊辉、朱育兵、赵海云对东昂科技持股比例分别为54.22%、21.32%、9.78%,分别系第一大、第二大、第四大股东。其中,庄俊辉为东昂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显示,2018年11月23日,庄俊辉、朱育兵分别与赵海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合计向赵海云转让厦门东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昂科技前身)10%股权,东昂科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524.52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赵海云未在东昂科技担任职务,之所以确认大额股份支付费用源于赵海云自2011年以来,持续参与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决策。
据二轮问询回复披露,赵海云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曾在西安市税务局工作十余年,长期从事财务税务相关工作,其自税务局离职后曾投资参股了多家企业,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
2011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庄俊辉与赵海云相识,由于赵海云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能弥补发行人在经营管理、财务及税务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因此庄俊辉邀请赵海云作为发行人外部顾问,持续参与发行人重要经营管理决策。
在担任咨询期间,赵海云曾协助发行人完成产能提升,为规模增长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发行人完善财务体系,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协助公司建立并完善采购、生产、销售业务体系;主导公司制定并落实上市发展战略;协助公司提升治理水平。
考虑到赵海云以顾问身份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情况,庄俊辉曾邀请赵海云入职公司,但由于赵海云年龄较大,且平时主要定居在西安、上海地区,因此未入职发行人。
东昂科技表示:“考虑到发行人在赵海云提供顾问服务期间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且赵海云从未在公司领取顾问服务费,因此在发行人2018年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点,创始股东邀请赵海云以股东的身份加入发行人......经协商,创始股东庄俊辉、朱育兵合计向赵海云转让东昂有限10%股权(对应5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参考2018年10月的员工股权激励价格确定为1.01元/注册资本。”
四、被问询质疑是否存在“存贷双高”
根据首轮问询函披露,2021-2023年,发行人货币资金、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大额存单及应计利息、定期存款及应计利息合计为18,888.61万元、21,270.31万元、21,774.36万元,当期金融机构借款(含应付利息)分别为2,237.96万元、510.24万元、1,404.86万元。
在首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与借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存贷双高的情况及其合理性。借款的基本情况、主要用途,是否与发行人业务发展规模和资金需求相匹配。
据回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借款规模占金融资产(包含货币资金、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等)的比重分别为11.85%、2.40%和6.45%,占比较低,不存在存贷双高的情况。各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金融机构借款(含应付利息)分别为2,237.96万元、510.24万元和1,404.86万元。报告期内借款基本情况及主要用途如下:
公司在自身持有货币资金较高的情况下,新增借款的原因和必要性如下: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出台贷款贴息政策,考虑到美元贷款利率较低,及当期美元汇率持续下跌的情况,公司使用美元借款的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公司以较低的成本向银行分别贷款290.00万美元、160.00万美元和190.00万美元;
2022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给予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低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为2.90%,远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司充分利用政府给予支持的借款资金满足日常营运资金储备的需要;
2023年,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专业移动照明工具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存在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公司符合厦门市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政策,长期借款仅需承担2.00%的年利率,远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因此公司充分利用政府给予支持的借款资金满足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五、其他关注事项
1、报告期内,存在因产品质量瑕疵而退货、产品召回的情况
(1)产品退货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因产品质量瑕疵相关问题的退货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因产品质量瑕疵退货的金额分别为59.57万元、88.73万元、0万元和75.58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4%、0.33%、0.00%和0.47%。公司因产品质量瑕疵相关问题退货的具体原因如下:
2020年度,公司销售的一批型号为Z3C00的折叠灯因接触不良存在部分产品无线充电不稳定的问题。经双方友好沟通,客户退回了同批次产品、配件及作为套装一并销售的口袋灯。
2021年度,公司销售的一批型号为Z3B00的折叠灯存在后壳开裂的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客户退回了同批次产品及配件。
2023年1-9月,公司销售的一批型号为Z3D00和GZ3L0的折叠灯存在主灯无法正常点亮或主动自动熄灭的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客户退回了同批次产品及配件。
(2)产品召回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因产品质量瑕疵相关问题发生的召回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因质量瑕疵召回产品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448.56万元和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94%和0%。其中:
2022年度,公司向客户销售一批型号为GZ3L0的折叠灯后,主动识别出当使用其侧面磁铁将灯吸附在铁质表面上时,有可能出现主灯自动熄灭的情况。因此公司及时与相关客户沟通并召回已售出的同批次产品及其配件。由于客户反馈该型号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基于市场需求客户于2022年11月重新针对该型号的产品下达订单。
2、第三方回款
2020-2023年1-9月,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780.80万元、942.73万元、865.78万元、609.07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主要系:(1)WurthInternationalTrading(Singapore)Pte.Ltd.和AdolfWürthGmbH&Co.KG通过其同一控制下的财务中心WürthFinanceInternationalB.V.,Amsterdam(NL),RorschachBranch代为支付货款,为伍尔特集团内部的统一资金调拨安排;(2)2022年,ChosungInternationalCo.,Ltd.出于资金结算便利性的考虑,通过其同一控制下的PFTradingCo.,Ltd.代为支付货款;(3)Werkzeustore24KG主要经营网上店铺,其品牌由股东ZahrtHandel-GmbH注册并持有,采购款主要通过股东ZahrtHandel-GmbH进行统一支付;(4)DuriteLimited于2021年被SafeFleetAcquisitionCorp.旗下公司收购,根据其集团内部的统一资金调拨安排,个别情形下将由SafeFleetAcquisitionCorp.代为支付货款;(5)MaccorpExactChange,E.P.,S.A.是货币兑换机构,为客户TUECOMPRA,S.L.提供支付业务,出于外汇结算便捷性,其委托MaccorpExactChange,E.P.,S.A.直接向发行人以美元支付货款。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均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相关付款均有真实订单及交易流程,不存在经过第三方账户周转实现货款回收或输送利益等行为,且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符合发行人的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经营特点,具备商业合理性。
3、销售费用及居间商推广合理性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各期居间商费用分别为69.98万元、93.10万元、311.25万元(合计474.33万元),各期居间商为发行人承接订单金额分别为250.30万元、129.81万元、176.80万元(合计556.91万元)。GokhanKizilay和CastleTradeAgencyLLC分别负责德国子公司和美国子公司的设立。
请发行人:说明居间商具体开发的客户名称、基本情况、业务规模及行业地位、合作进展、合作年限、是否签署长期合作协议、预计后续合作情况,GokhanKizilay和CastleTradeAgencyLLC承担的德国子公司和美国子公司设立的具体事务,居间商费用中固定服务费占比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其他工具类ODM业务为主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差异及合理性,销售人员人均薪酬高于研发及管理人员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