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虚拟货币挖矿作为一种新型数字货币获取方式,受到许多人的关注。
然而,市场上涌现出大量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旗号,它们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则暗藏传销骗局,让人防不胜防。
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被告人秦某某以虚拟货币“挖矿”为幌子,诱使70多人参与传销,涉案资金上千万元。
案件回放
经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2年,被告人秦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徐某、丁某、白某(三人另案处理)等人在兴义市成立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宣讲虚拟币挖矿情况、夸大虚拟币获利情况,邀约、刺激客户向该公司投资。在收取一定的投资款后,购置百余台电脑作为“矿机”开始“挖矿”。
期间,该公司还推出短期租赁算力托管业务,即号称向客户出租“算力”,以高额的投资回报为诱饵,积极发展参加者进行投资,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亲友进行投资,获得对应不同级别的提成收益,投资越多、发展下线越多,所获收益(推荐费)越多。
2022年6月,该公司逐步停止向参与人“分红”,继而宣称停业整顿,并将投资人员的“租赁费”全部转走。传销层级达5个,参与人数70余人,涉案金额千万余元,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法庭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量刑情节,当庭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500万人在线观看庭审
“传销害人害己,毁掉了很多家庭。”
“不听不信骗子的花言巧语。”
“高大上的赚钱项目,十有八九是坑……”直播过程中,网友线上纷纷评论、留言,互动积极。
当天,兴义市法院通过两个短视频账号同步直播了此次庭审活动,直播时长104分钟,共577.4万人在线观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官提醒
“本案被告人以成立公司为掩护,以虚拟货币为噱头,打着区块链新概念的幌子,吸引不特定人员加入。假借投资理财的名义,采取拉人头返利的方式发展下线,隐秘性较强。不少参加者被包装的噱头所迷惑,为追求高额收益误入传销陷阱,损失惨重……”主审法官以案释法。
面对区块链虚拟币挖矿传销骗局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那些声称可以免费挖矿,获得高额回报的应用和项目。要认识到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谨慎对待各种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