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上海出台《上海市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功能 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拓展金融资本来源。探索经相关决策程序后,对优秀基金管理人设定差异化国资出资比例、门槛收益率等条件,积极吸引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在上海市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引导保险、养老金等长期资本扩大以“优先股+可转债”方式参与早期科技企业融资的规模。借鉴巨灾债券的风险分层设计,探索发行结构化科技金融产品。鼓励上海市国资基金与AIC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佳怡)记者获悉,上海出台《上海市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功能 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拓展金融资本来源。探索经相关决策程序后,对优秀基金管理人设定差异化国资出资比例、门槛收益率等条件,积极吸引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在上海市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引导保险、养老金等长期资本扩大以“优先股+可转债”方式参与早期科技企业融资的规模。借鉴巨灾债券的风险分层设计,探索发行结构化科技金融产品。鼓励上海市国资基金与AIC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