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6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亿资产)因3项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嘉亿资产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将部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非公司从业人员行使、对部分投资者出具的资产收入证明文件审核不谨慎及部分私募基金产品与底层投资标的存在期限及流动性错配,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二是部分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与其购买的私募基金产品风险评级不匹配;
三是未妥善留存部分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嘉亿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编:岳炎霖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