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协会组织制定了《基金经营机构大模型技术应用规范》(T/AMAC 0004-2026),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告显示,近年来,以大模型技术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已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基金经营机构正积极探索并应用大模型技术。然而,大模型技术在资产管理领域的应用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和困难,其中包括金融知识理解不足、模型幻觉等技术挑战,以及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解决的安全性、合规性等问题。
为促进资产管理行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经营机构规范、合理运用大模型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有效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及投资者权益,特编制上述文件。
文件给出了大模型技术在资产管理业务中的参考框架,规定了大模型技术的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模型服务、应用技术、安全管理和场景应用等方面的要求。文件适用于基金经营机构使用大模型技术进行系统平台建设及应用服务。
文件起草单位包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