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25日讯,近日,宁波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陆晓红。
决定书显示,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H23欣捷1”的发行人,自2024年11月以来,多次存在未能清偿有息债务单次违约金额达到1000万元、1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违约未偿余额达到5000万元,且未在5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陆晓红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陆晓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