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3月9日起调整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条款,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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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履行适当程序。
二、《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三、重要提示
此次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条款及《基金合同》的修订,已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6年3月9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关于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财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6年3月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湘财证券、东财证券为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ETF”,场内简称“国债政金”,扩位证券简称“国债政金债ETF招商”)(基金代码:51158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开通在二级市场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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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6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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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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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3月1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6年3月1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6年3月11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6年3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6年3月9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分红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分红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