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了“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进口单位为上述机构、单位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