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2月10日起,对旗下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063,C类基金份额代码02682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1)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
对于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2)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渠道: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赎回该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销售服务费计提后按规定收取或返还投资者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托管人无需复核。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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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400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销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示。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进行调整,由“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修改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三、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协商一致。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上述修改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
附件: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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