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就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上期所拟引入再生铅作为替代交割品。本次引入再生铅作为铅期货替代交割品涉及的合约与规则修订如下:
一是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品级中增加再生铅作为替代品,增加如下条款:“替代品:再生铅锭,符合国标GB/T 21181-2025 ZSPb 99.986规定,或者符合国标GB/T 21181-2025 ZSPb 99.990规定”。同时,在铅期货合约附件第二章“质量规定”当中相应增加再生铅的国标及每锭重量的条款。
二是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业务细则》。将第十六条“交割商品的包装”第三款修改为:“标准品:铅锭的每锭重量可为48kg±3kg、42kg±2kg、24kg±1kg;替代品:再生铅锭的每锭重量可为48kg±2kg、45kg±2kg、40kg±2kg、30kg±2kg、24kg±1kg。”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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