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量子科技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预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重构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体系,打造千亿级母子基金集群”和四川省委十二届三次、五次全会关于前瞻布局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杠杆放大效应,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助力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根据四川省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成果转化基金”)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预征集量子科技子基金(暂定名)管理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量子科技子基金为成果转化基金出资设立的子基金,旨在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扩大量子科技产业规模,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效能,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的广度与深度,为四川量子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促使产业技术创新水平与产业发展能级同步迈入全国前列,在若干关键领域确立领先地位。成果转化基金对量子科技子基金的出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40%,量子科技子基金投资于量子科技及量子科技与传统行业融合创新应用领域的金额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70%。
二、量子科技子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按相关规定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登记备案。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子基金管理人及关联方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 1%,其中子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额不低于0.5%。
4.项目储备拟投金额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基金申请成果转化基金出资额,或储备拟落户四川项目数量不低于3个。
5.已取得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基金认缴规模30%的意向出资,并提供出资意向函。
6.近三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7.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8.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产业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基金管理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财务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9.至少有5名专业投资人员指定为关键人士;关键人士在基金投资期内须锁定,若任何连续12个月期间累计超过1/2以上关键人士发生变动,须提出关键人士替代方案,报基金合伙人大会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审议,审议通过之前暂停项目决策。
10.四川省域内财政及国资(国企)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80%。
11.公司治理、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规范的投资决策、激励约束、团队跟投、资产托管、风险控制等机制。
(二)其他要求
1.子基金应注册在四川省内,子基金设立后的一个月内应在四川设有固定办公场所,至少有1名专业投资人员常驻四川办公。
2.管理人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
3.子基金管理人或管理团队合计有不少于3个(含)投资成功案例(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不包括首发战略配售和投资已上市公司的项目)。
4.子基金的管理运作应遵循《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川引导基金办[2024]4号)《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暂行办法》(川引导基金司[2024]1号)《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费计提暂行办法》(川引导基金司[2024]2号)《四川省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出资让利暂行办法》(川引导基金办[2024]5号)以及后续绩效评价等引导基金相关制度规定。
三、请意向参与管理机构按照《四川省量子科技子基金意向管理机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根据自身情况编制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本公告邮箱。
四、本次预征集工作旨在了解潜在合作方基本情况,后续将发布正式遴选公告,请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机构届时按照遴选公告要求进行正式申报。
五、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预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9层、成都市锦江区泰治路288号A区A1-5楼
联系人:张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10-56121135、010-56121160
邮箱:zhangtongle@csc.com.cn、sunhaonan@csc.com.cn
来源:中信建投资本